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,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(1)各类城市道路;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;(2)15 万吨/日以下的供水工程;10 万吨/日以下 的污水处理工程;25 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泵站、15 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(3)中压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;(4)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(5)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;(6)各类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;(7)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包括给水工程、排水工程、燃气工程、热力工程、道路工程、桥梁工程、城市隧道工程(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、地铁隧道、地下交通工程、地下过街通道)、公共交通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、环境卫生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绿化工程。城市道路和桥梁、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、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。
